房子二次檢查後退房的問題

lexm5 律師及各位網友,


我前一段時間給您寫信,說下了offer 的房子地下水道有水。關於我們的realtor和對方合夥有欺騙我們的嫌疑。後來我們找了律師。我們的律師說,因為對方正在按照合同修理,不能終止。後來,我們等到他說完全修理好了,我們做了又一次inspection,可是地下明顯地還有積水。我們檢查的時間是在下雨後2天以後。同時,我們做了mold檢查,檢查crawl space 有黴菌。我們簽了黴菌的表格,說如果有黴菌,我們選擇不清除,而終止合同。所以我們終止了合同,可是現在對方簽字終止了合同。說要留下我們的2000元押金。但是還是要告我們,說我們耽誤他們買自己的房子了。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合理終止合同嗎?對方還可以繼續告我們嗎?

我們的realtor這個時候說,對方還有時間修理房子及清理黴菌。而我們沒有同意,所以他們可能會選擇告我們。

謝謝律師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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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房子二次檢查後退房的問題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207 bytes) () 05/06/2014 postreply 07:58:15

回複:回複:房子二次檢查後退房的問題 -justusj- 給 justusj 發送悄悄話 (90 bytes) () 05/06/2014 postreply 15: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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