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很自信,因為再蠢的人從車的損壞程度和部位的差別都能看出是他的車右前方撞我的車。保險公司看了車。我以為沒事了。
幾個月後,我的保險漲了,打電話問才知道我的保險公司賠了他修車的錢,定為我的錯。原因是他有證人證明我撞他。我們倆都是從同一城市去的。
他看他妹妹, 我看女兒。他用他妹妹做證人。當時是黃昏,沒任何人看見。
從這件事,讓我看到美國警察1的素質,報險公司美國人的素質和巴基斯坦人的素質。 遇上這種事,自認倒黴。誰都指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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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經驗
-windflower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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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4 postreply
1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