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當地的市政府大樓負責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的部門建立一個 case,申請一個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要求你婆婆不能攻擊你,不能來你家。這個要 circuit court 的法官批準。你可以打鉤要求 ex parte 意思是立即生效。如果法官不同意,會擇日有個 hearing 聽證會。你做為 petitionor 和你婆婆做為 respondent 都要到庭,法官會聽取雙方意見,再決定是否 issue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如果法官同意了你的 ex parte 請求,那就立馬生效。
在提交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申請時,最好附上警察報告 (可以去當地警察局要,要交些錢,有時還要你的律師發個subpoena 傳票給警察局才行),如果你有的話。還有就是醫院的驗傷報告。這些都是非常有利的物證。會對法官的決定起很大作用。一般,在你提交了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後,可以自己拿著申請材料,去 circuit court 聽法官裁決。一般當天就知道結果:批準,不批準,或是等待聽證會再定。就這三種結果。
一旦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批準,一定要送達你婆婆接受。你不能自己送,你可以找 sheriff office 的警察幫你送,要花錢。也可花錢找 process server 幫你送,比警察便宜些。你 google 一下就可找到當你的 process server.
這個 personal restraining order 可以保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