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要告你?下次不要這樣浪費時間

回答: 請教 lexm5等朋友lilly8882014-04-24 22:31:24

是網上的匿名甲,網上的匿名乙,還是現實生活中的陸美麗?名字寫錯應該不影響對方的案件,如果你說“盧”美麗和別人亂搞男女關係,名字拚錯,但是讀者都知道你在說誰,誹謗照樣成立。

第一,誹謗不是罪,而是民事糾紛(雖然違法,比如違反合同違法但不是罪)。

第二,誹謗罪是否能夠成立,一般有四個條件(各個州略不同)同時成立:(google "elements of defamation")
(1) a false statement purporting to be fact concerning another person or entity;
你能不能證明你的言論是真實的?如果言論沒有錯誤,這個案子馬上不成立。

(2) publication or communication of that statement to a third person;
這條已經成立;

(3)fault on the part of the person making the statement amounting to intent or at least negligence; and
如果你搞錯,你應該有疏忽。

(4)some harm caused to the person or entity who is the subject of the statement.
這個對方很難證明,如果你誹謗人家職業名聲或者性生活,法院假設傷害。除此之外,原告需要證明確實的傷害。你這個案件,即使其他因素成立,對方應該很難證明傷害(你是誹謗陸美麗誹謗你),最多大不了¥1象征性的賠償。

所以你應該潔身自好,但是不用擔心。下次不要這樣浪費時間。

所有跟帖: 

謝謝您指點, 回複:到底誰要告你?下次不要這樣浪費時間 -lilly888- 給 lilly888 發送悄悄話 lilly888 的博客首頁 (319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06:23:42

謝謝指點,再請問 -lilly888- 給 lilly888 發送悄悄話 lilly888 的博客首頁 (956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06:26:03

你們這些人都是無事生非 -lexm5- 給 lexm5 發送悄悄話 (362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08:10:55

老大請千萬不要動怒, 我是真心求教, 我 -lilly888- 給 lilly888 發送悄悄話 lilly888 的博客首頁 (363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09:04:05

非法律 (你是學佛之人,聽進去與否,在您)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137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09:56:02

老帽大俠客說得對, 我完全接受。但是,  -lilly888- 給 lilly888 發送悄悄話 lilly888 的博客首頁 (243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10:40:13

這個佛很“小心眼”呀。要是耶穌,就直接把惡接過來了。。。;-))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11:18:31

不盡然,鼓勵惡行不是大度 -稻穗兒- 給 稻穗兒 發送悄悄話 稻穗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4 postreply 2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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