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情況是在我簽合同之前,broker沒有給我任何含有麵積的文件。在加拿大,
1.broker 應該先給買家copy 的certificate of location, 上麵有詳細真實的房屋麵積結構圖。
2.公證師也應該提前約我一次給我看文件,但是因為我不懂得,買方經紀給我介紹的公正師沒有做任何前期工作。他們到簽字的那一天才給我所有的文件,我根本沒時間看。
3.加拿大銀行不會做survey,所以銀行也不可能發現任何問題,沒有把關的責任。我現在再買房才知道了所有的程序。隻有第一次在加拿大買房的人才會犯這樣的錯誤。
他們是很有經驗的人,所以認為他們是有意欺騙和隱瞞。因為他們在簽字前完全沒有給我任何有價值的文件,特別是certificate of location。
我知道自己太粗心了,在國內隻買過新房,一切都是真實的,就根本沒想到這裏會做假。MLS 的廣告也是broker 的專業廣告,不是broker 不能在上麵放廣告,這就有他們的職業規範來要求他們要按certificate of location 上的真實信息寫廣告,這個不是隨便誰都可以登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