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樣一位房客,急需法律幫助!!!

我的前房客向我寄來了一張$2000多元的invoice,我該如何處理?
事情是這樣的。該房客在去年五月中旬搬入並簽了兩年的合同。今年一月向我提出要搬到外州去。所以要提前解約。理由是她去外州治病。我沒有說什麽就同意了。還將她的兩年期的合同廢除了,另外根據她的要求與她簽了一月的合同。一切都還順利直到她收到了我寄給她的refund deposit. 然後她向我寄來了一張$2000多元的invoice要我付錢。在invoice 中,她列出許多項維修,打掃衛生,修理院子的花費。這些都是未經證實,未經我許可的項目。換句話說,我根本不知道她是否做了還是沒有做,就算她做了,也是未經我許可的。再有,這張invoice是由她的兒子的公司出的。她的兒子有一個小公司,做室內粉刷,裝潢之類的生意。
順便說一句,她總的押金是一個月的房租+ $600 pats deposit.
由於她沒有付最後一個月的房租,我就將該月的房租從deposit中扣除了。另外,我發現房子有一些東西損壞或丟失了,我就扣除了這些東西的材料費。她對此不滿,所以就向我寄來了一張$2000多元的invoice
請問各位大師,我該如何處理?是置之不理?還是與她理論?還是找律師?上法庭?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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