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您不關您的事,是真正的硬道理,因為這個事件中,當事人是"人贓俱獲",同時您的所謂的說法是真正"胡說八道",所以要您最好不要再管這件事以免誤人與更麻煩的情況,到時不是幫助當事人而是害咬對方.
特別是在美國,你在學校中做任何荒唐事,都還有可能可以找到 excuse , 隻有作弊與抄襲,隻要被抓到了,你就有大麻煩,因為問題不在於行為本身,在於舉報人的信譽問題,如果學校說當事人的行為不是很嚴重...那麼等於就是說舉報的老師沒有說實話....你說這有可能嗎? 所以除非不被抓到,抓到了就隻有認栽.
同時良心說,你將考試的公式寫在手上,這不是作弊是什麼? 天知道你那個荒謬的原因會給他找到多少更麻煩的事....
現在能做的事是爭取校方考慮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