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e了律師,問題是她不會直接說不同意,而是通過律師以各種理由來進行拖延

拿離婚協議中的條款來討價還價,比如說孩子的撫養權分配,這個不同意,那個不同意,兩邊拉鋸戰,每個細節等回複都要拖上一兩個月,律師費都付了不少了

拿這種有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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