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告幼兒園,更需要把兒子換到別的幼兒園。所以現在的能做的就是換幼兒園。
法庭受理的前提是起訴人要和案件有直接關係,而且起訴人受到被告人的傷害。如果起訴人是你兒子,他的傷害到底是什麽?如果你說被小朋友踩了,身體和心理都有傷害,法官可能說那麽任何父母都可以根據小孩遊戲的衝突來告,這法院還幹不幹別的了?
如果你作為起訴人,說你受到心理傷害,各州法律基本上很一致,心理傷害的前提必須是親人親眼看到自己的親人致死致殘。你的發應應該是養孩子的常見的,夠不上。
至於歧視,根本扯不上的事情。法庭不是你解決問題的地方。
如果當地有管理幼兒圓的機關,比如licensing bureau,你可以去那裏投訴 。但是不是每個州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