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做的是沒有對不對,隻有合不合法。隻要該州的交通法是per incident的voilation的話,你每一個stop sign都是independent incident就可以分別發出告票。你可能隻是做了類似 California Stop之類的“stop”。警察看見第一個Stop sign你沒有full stop本來想算了。看你第二個stop sign還那樣就不得不pull over你啦。
你算幸運的啦。我有個朋友在一個4way stop的街口搞了個U-Turn。結果狂吞4張failed to stop的ticket。你那個警察沒等你走上十個八個街口再抓你就算有人性了。就算他等你走十個街口再開你十張ticket的話,在庭上我估計都會成立的。Stop Sign的ticket幾乎是沒有defense的,除非警察沒空出庭或者蓋了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