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合約與合約生效是兩碼事,你租屋,as long as 雙方同意所有條件,簽署了合約,這就是一個有效的合約. 然而合約的生效日期你可以在合約中訂定,也可以在合約中規範在簽署之日立即生效,這是你們雙方的問題. 然而一旦合約正式簽署,如何解約需要依據合約中的規定或是當地法律的規定,
事實上您舉得例子可以很簡單的處理,您在合約中所定立的生效之日,要求搬入,如果對方無法達成您要求,您就有一個案件. 然而在這之前,就算是差一天,對方也有權拒絕您使用,事實上您會有這個問題就證明了您還是沒有了解"有效的合約"與"合約生效"這兩個東西的不同,
同時各州都有法律要求所出租的屋子必須達到最低限度"能夠居住"的標準才能出租,這包括你做為房主必須提供乾淨的供水,適當的室溫,與暢通的下水係統與一個不漏水的環境,如果你做不到這些,這個 unit 根本不應該上市待租,不是你等到出租之後再回過頭來修理,這是一個基本的商業道德的問題,如果您不懂這個基本的道理,您應該好好與您的代理談一談,您可以不懂行,但是您的代理應該知道這個行規.
回複:回複謝謝老貓回複,有些問題還得向您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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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貓, 您真懂,真熱情幫忙!, 頂!!! -tianhong_cnd- ♀ (0 bytes) () 03/24/2014 postreply 12: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