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做生意,不是維權

回答: 有個條款我忽略了新小房東2014-03-23 06:39:36

現在你的目的不是法律上弄的一清二楚,而是把這件事解決,減少risk。大公司做生意比你會做,他們一般受訴後,很快付錢和解。這不是他們理虧,而是他們在managing risk。

你的這些事,不是什麽民權言論信仰自由之類的維權問題,不要這麽大作文章。你的目的是賺錢,有時間多買幾棟房,幹嘛這麽糾纏?

自己去學習係統地學習一下怎麽當地主:http://www.nolo.com/legal-encyclopedia/landl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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