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能給你我個人的經驗和理解,我不能保證完全正確。
簡單地看,就是你說得那麽回事,你老婆綠卡下來之前你們真的應該結婚,現在她基本上是幫不上你的忙了。不過學校好象也不用平時就聯係,等工作丟了再去申請個社區大學什麽的應該是比較容易拿到I-20的。或者在短時間內再找到工作也還是可以辦轉H1-B的----不過這時最好找律師。
我所說的“工作綠卡是可以有一定方式保持合法身份”的意思是指,當你的手續辦到一定程度,你可以以PENDING身份在一定條件下轉換工作(雇主)並保持該綠卡的申請,這樣的靈活性相當於給了你一定程度上的保持合法身份的機會。
樓上說得對,你最好找移民律師谘詢----
所有跟帖:
•
Bodd,我明白你的意思,也就是說危險期可能也就2-3年
-請教GC的問題-
♀
(259 bytes)
()
10/28/2004 postreply
13:25:06
•
keep your H-1, wait til your
-xmm11-
♀
(23 bytes)
()
10/28/2004 postreply
13: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