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很聰明,一萬不多不少,知道找律師打官司折騰也差不多一萬。他的一萬隻是一個談判姿態,你會談判的話可能可以減少一點。
沒有房貸事情好辦許多。如果你有現金給他,你大概付幾千讓他給你quitclaim完事。以後賣房子就不用他介入。如果你沒有現金給他,隻好賣房後多給一點,因為賣房的過程中需要他簽合同和最後closing。
這種事情找律師也是燒錢。談判的時候就拿訴訟費嚇呼他,說要麽他拿五千,要麽什麽也拿不到還要應訴打官司。如果真要嚇唬他還是要谘詢一下律師,拿律師意見(包括費用預計)回來真正地嚇唬他,但是最後還是爭取給錢盡快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