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有經驗的朋友-案例分析: 租金引發的訴訟

單獨帳戶,書麵通知之類的事實法官不會太在意。關鍵是$179的押金你沒有還。


" 179根據合同是要付滅蟲公司的。" 這句話是你的判斷,而不是合同具體條款。用合同泛泛的"賠償條款"來證明179扣押金不是不可以,但是邏輯上跳躍了幾步。因為你需要證實臭蟲是她造成的,臭蟲造成了損失,你花錢彌補了損失,這些損失在合同覆蓋下等等一係列命題。


你可以說179是賠償Vivian造成的損失,比如扔床墊。這樣更直接一些。


最後,你錯過了要她賠償你損失的機會。你應該在案件開始就counterclaim。現在要庭審了,比較困難一些,主要是說服法官你延遲counterclaim是有理由的。最好的理由是你以前沒有律師,現在請了新律師。你自己去出爾反爾不太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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