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新工作時,公司付了10K relocation expense,我拿到手的是稅後,工作一段時間因為各種原因辭職,按合同,我應該付還公司3/4。但是公司要求我按稅前返還7.5K。 公司寄給我的W-2扣除了7.5K和7.5K相應的tax 。
我能在報稅時把我已經交的7.5K的稅拿回來麽?我實際上已經交了,可公司把這個稅從我的W-2裏去掉了,我報稅時能加上麽?
請問,公司給我的W-2正確麽。我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麽做?我願意根據合同返回費用,但是公司要我付稅前,比我收到的都多,我覺得太不合理了。
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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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ggest you ask an accountant, this is not a legal question bu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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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2014 postreply
1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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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覺得稅寫錯了就要跟公司交涉,讓他們給你一份正確的W2
-M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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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4 postreply
18: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