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毀約,讓他付五千

回答: 求助,合租人離開,中止租房合約tfgtdf2014-03-07 16:22:22

你陳述的不清楚。假設兩人合簽的租約,現在有一萬元住幾個月的承諾,一人五千,對吧?兩人的租約,如果一人毀約,另外一人需要承擔原來兩人的責任(joint liability)。所以,如果你兒子的校友死亡或者失蹤,你兒子需要負責剩餘的一萬元。

現在校友毀約搬走,你兒子同樣需要負責剩餘的一萬元。但是,你的兒子可以向校友索賠。是他校友break lease,你兒子還要住,為什麽要陪他的校友break lease?

幾種辦法,

第一是校友陪房東5000,房東把你兒子的合約變成單人租約。這樣你兒子付一半錢住兩個人的房子,如果他的公司陪,大家無所謂的話,最好。
第二是校友找sublet,找到以前他仍然需要付月租;如果他賴賬,可以去告他。
第三,你兒子 幫助校友 找sublet,和第二點一樣。

你兒子死活不應該陪他的校友break 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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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tfgtdf- 給 tfgtdf 發送悄悄話 (201 bytes) () 03/07/2014 postreply 18: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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