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各位,eTrack沒有Queens Supreme Court

是否就要直接去法院“窗口”要了?

我們雙方都屬“外籍”,他目前拿到中國“綠卡”。我在網上查中國法院沒有管轄權(但對方有關係),一是他本人無任何限製可以出境;第二點是他已經在紐約起訴了(是否就是其重複起訴)。中國法院有什麽理由受訴呢?他們能單方判決嗎?難道會中國因為我沒有應訴(管轄權異議),60天後判離婚,而紐約法院還沒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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