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產拍賣會上競拍獲得數塊Mobile Home Community 土地,並在現場按要求繳付 $2500 定金。現場在 Auction Real estate Sales Contract 上簽了字 。 第6個工作日收到 Seller 簽署的文件副本(電子本)。 在此期間通過了解HOA 獲知: 1) 地產所在社區對業主或住戶有年齡限製(55歲以上),這個信息在拍賣前提供的書麵及網上信息中都沒有,現場拍賣時拍賣師也未提及;2)經查2014年HOA 費比拍賣現場拍賣師口頭提供的金額多了20%。
這兩項信息的偏差足以改變投資這項物業的決定。 現在在對方律師即將聯係確定closing date的階段。 兩項信息都是自己通過社區了解的,並沒有與拍賣行有任何反饋。 目前希望向拍賣行提出,由於上述兩項信息的不一致,導致做出不當投拍決策,要求取消合同,並退回定金。也並無意再在拍賣價格上協商。
問題:
1)直接以上述理由向拍賣行溝通,是否有充分理由追回押金。
2)在時間上,越早提出越好,還是等CLOSING 文件發來之後。
3)如果拍賣行(或賣方)拒絕退回押金,不繳餘額視作放棄,之後可否訴諸 SMALL CLAIM 或其他法律途徑。如果需要請律師或程序複雜,則寧可放棄。
另,雖然有經紀人,但是取消合同並不符合經紀人利益,因此也並不期望經紀人能有所幫助。
希望專業或非專業人士給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