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後媽和你弟 住了那麽多年,基本上你爸再婚 你就沒有怎麽管過你爸了,人都是這小後媽和 照顧送走的。你人又在美國,又不缺錢,何必爭這個錢,很傷人品。。。
是不是你和你姐早就看後媽和弟弟不順眼,你姐又想拿錢, 攛掇著你為難你後媽和弟弟啊。。。
那是你親弟吧,你如果在美國又不缺錢幹嘛還爭這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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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小後媽拿3/4財產,夠多補償她給照顧送終,本來那財產還有過世前妻的,照法律她媽死後,
-autumnleaf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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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2014 postreply
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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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媽的那部分體現了我們不懂法
-bl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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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14 postreply
2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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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沒和後媽一起住過, 爸爸得病突然,基本上是100%醫保和我們姐妹出錢出力和關係
-bl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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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14 postreply
21: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