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在美國受審就好了

來源: lexm5 2014-02-17 19:03: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8 bytes)
你記得不記得薄熙來案,法院用穀開來的庭外證詞,薄熙來在庭上大喊要對質也無法叫穀開來出庭。這種情況就是你說的"寫個affidavit寄過去",

在美國一般是庭外證詞不能用來判罪的。美國憲法保護被告對質證人的機會(confrontation clause of 6th amendment) 。薄熙來在美國受審就好了。

當然這個網友的問題不是刑事案,而是行政執照,但是美國行政法的"due process"包括憲法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裏麵的基本訴訟權利。

所有跟帖: 

謝謝你科普。以前不懂,現在知道了。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8/2014 postreply 10:03:1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