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事發地點前二十米處就有限速牌接著高速路牌,當然那時候警車已經開走了。
我有多張照片證明當時的事發地點路牌告示,當然我不能證明警察和法官確定我的照片是在事發地點拍攝的(因為前行了二十米才看見路牌),但我相信警察一樣沒有證據證明我的照片不是在事發地點拍攝的。如果這疑點無法證明會不會疑點利於被告?我當然感保證是在事發地點照的,我妻子也能 作證,(不過我妻子可能不具備證人資格)
我用了自己的手機拍攝了事發地點的路牌限速和告訴路號碼,連拍了幾張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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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上沒有高速路裏程牌號嗎?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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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postreply
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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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說如何?
-盤古之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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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postreply
2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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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律師吧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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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postreply
2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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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隻是多付幾個錢,相信最壞的後果和現在比也沒有什麽大的不同
-盤古之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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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postreply
21: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