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回複,說的很有道理。
我是找了一個有personal injury業務的律師,他的理由是我和我老公現在沒有特別明顯的injury,聽口氣感覺他可能喜歡接那種明顯的缺胳膊斷腿住院的case。或者他在做大的case,無暇接我們的。
越來越發現在美國,遇到事情後找到一個所謂的good lawyer是多麽重要了。
我們還是打算找律師幫忙,因為這種case很多律師承諾隻是從賠償費中抽成,事先不收律師費。
現在心裏打鼓的是你之前問我的問題:怎麽證明我們是在家中毒的呢?
回複:索賠多少有很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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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州告personal injury的時限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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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4 postreply
1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