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一定要拖到十年後再離

來源: lexm5 2014-02-08 15:55:1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2 bytes)
回答: 一定要拖到十年後再離kingofhearts2014-02-08 12:40:14
加州十年以上婚姻贍養費可以判得時間長,夏威夷好像沒有這個規矩。不過,聯邦社保是要求結婚十年以上可以領一部分前配偶的社保金。

所有跟帖: 

專業角度來看,男方可以申訴分居日期在十年以前,想辦法拖住他住在你們的房子裏,不要簽任何分居文件。 -蘋果臉- 給 蘋果臉 發送悄悄話 (26 bytes) () 02/09/2014 postreply 12:04:25

一估計你還會再婚,所以拖他到十年後再離用處不大,不如趁年輕早點找到下一家 -賭城安家- 給 賭城安家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9/2014 postreply 14:24:12

同病相憐,個人認為為了錢而耗費生命不值得,而且還有孩子,不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苦難 -Iwanttofly- 給 Iwanttofly 發送悄悄話 Iwanttofl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2/2014 postreply 12:33:5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