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老貓及大俠們:洛杉磯房,現金購買,以兄妹兩人名購得,如要分財產,是各人一半嗎?房證上名字在前與在後,分時有不同嗎?謝謝

Sections 760 and 771 of the California Family Code 基本上是針對已婚的夫婦而不是兄妹,所以除非你們另外有協議,否則日後財產分割可能必須依據雙方貢獻比例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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