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這句話"我周五就回中國必須要在那之前找到律師幫我" 應該說明了您先生為什麼會憂慮

建議你們雙方好好做下來談清楚,不要拿孩子當武器....良心說,你的婚姻如果不能維持,個人會建議您先不要急於回國,等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了之後,雙方監護權的歸屬決定之後再說,或是您可以先回國過年,等年後再回來處理. 記著,孩子是"你們"的,不是你的或是他的....

同時您在公開的帖子中,不提上麵這句話,不知道是您心急忘事,還是另外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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