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租客不肯,情願搬出去啊。這本身就說明問題。其實樓主要明白,這個租客要是真的從事淘寶或別的職業,一旦要有什麽事她的麻煩一點也不比condo board小。她的保險包不包commercial activities? 我看沒有。淘寶客人在她房子裏摔一跤,她這個房子就可能都要賠上了。萬一真的是從事非法行業的,房東吃不了兜著走。而且現在人家有written materials證明管理人員開始采取措施而且警告過房東了,到時候樓主都不能說“我不知情”。
對方也是這樣想的,所以要求明確記錄她到底有多少來客,來客身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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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中有沒有住客要提供來客信息的條款?沒有就不能要求住客提供。控告方告人家要拿出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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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postreply
17: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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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懷疑,無所謂控告。你說的有道理,我是說樓主站錯了隊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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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postreply
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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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租房要向房東或管理員提供你家來的人員名單和背景嗎?無理要求吧?隻談該不該提供個人信息。
-河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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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postreply
1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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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紐約的時候所有來客都報名登記的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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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postreply
2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