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父母到了65歲的年齡,最近因為國內的霧霾,也動了移民的心思,我做了一些功課,發現有些問題想和大家請教一下?
1. 等綠卡時必須要在美國嗎?我是公民,所以計劃母親下一次旅遊簽證時來美國辦綠卡,但是我父母不願意在美國等綠卡,我可以同時給他們辦AP讓他們回中國等嗎?這樣做有什麽弊端。如果我同時交綠卡申請加上AP,3個月可以下來嗎?他們不想待長於3個月。
2. 綠卡下來的話,在美國每年要帶6個月,這樣有出現了醫療的問題。我在加州。根據我做的功課,我作為擔保人應該至少擔負他們綠卡後5年的一切費用,包括醫療。我好像聽說有人可以繞開這個要求,請問如何操作呢?我可以看到的是可以OBAMACARE給父母買醫療保險,但是一個人一個月好像至少美金500元吧。請問有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
3. 綠卡下來的話,我父母希望自己買房自己住。在房款可以一次性全付的情況下,請問每年的房子稅付後可以再退回來嗎?我好像記得如果沒有收入,房子稅可以全退?這個說法確實嗎?因為稅是不少的費用,如果每年繳稅不退的話,他們可能承受不起,所以想問清楚。
4. 報稅:我想給父母報稅主要是為了將來能夠享受一些社會福利。根據我了解的情況即使他們轉了公民,因為他們從來沒有付過社會安全稅,他們將來也需要花錢買Midicare。大概也是至少500美金一個人/1個月。所以我想的是如果我可以給他們報一些稅,連續10年,那麽他們到76歲的時候就可以有免費的醫療了。這樣做我有1個問題。每年應該報多少錢合適呢?有人說報¥5000,這樣好像既有保稅記錄,又不需要真正交多少稅。請問是這樣的情況嗎?5000收入需要交多少稅呢?
羅羅嗦嗦寫了這麽多,也不知放在這裏是否合適,懇請大家如果了解的話,回複我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