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往事,隻是你的猜測,你也不知道人家告你什麽,是性騷擾還是臭蟲,你沒有看見壯子,怎麽準備。
原告起訴被告,是這個步驟:原告到法院遞狀子(complain),法院在狀子上加一個傳票(summon),寫明出庭日期。原告必須把狀子和傳票送給被告本人,法庭不管通知。如果被告(或者被告的律師雇的人)沒有給你書麵的狀子和傳票,他們沒有滿足通知(service of notice)的要求,你理論上可以不出庭。電話通知不算,必須書麵給你壯子和傳票。
我的意見是不理他,但是也不要避他,等他給你敲門送到notice再說。如果你下周出庭了,他可以當庭給你notice,你反而自己送上門。估計是律師懶,想把你誑到法院再給你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