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進行人身攻擊,侮辱人格,非常過分。

首先,樓主回帖說過,自己拿獎學金來美留學,拿到學位,有工作經曆,生孩子後應老公要求才變成“家庭婦女”的,並不是你口中的寄生蟲。
其次,好的幼兒園價格不菲,小學三點多種就放學,各種 day off, early dismissal 花樣百出、層出不窮,外加漫長的暑假、十多天的寒假、一個多星期的春假... ... 還有小孩生病,課外活動... ... 林林總總的這些,哪樣雇人(前提和能雇到的話)不要花錢? 家庭主婦(況且是高學曆高素質的)的價值在美國是受到承認和尊重的,沒有這些,外出工作的一方是無法完成的。
再次,男方是孩子的父親,女人的丈夫,養家糊口是自然也是社會的法則,嫌累可以不娶媳婦不生孩子,談何老牛拉車? 且女方父母是大學教授,很難想象沒有積蓄和退休金,從何你能看出人家需要吃喝這個老公?
最後,僅從樓主所述,該男的行為明顯是虐待女方,不可容忍。 Abuse 不僅是 physical , 還包括 emotional, verbal, economic, mental, sexual 等等。女方父母在外獨居,並未幹涉男方家庭生活,但該男禁止孩子見祖父母,不準同遊,隻規定周一和周五早上見麵等,明顯是精神和情感的虐待。即使是 bread maker, 也不擁有該種權利。
建議樓主第一尋求專業心理谘詢; 第二谘詢當地離婚律師。Good Luck.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