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租期到明年6.30。找學生 sublet不大容易,因為離大學很遠。另外管理公司多半已經把房子租出去了,是那種特別好出租的類型。
之前管理公司委托 attorney 給我來了封信,我跟他們解釋了情況,之後他們沒再找我。
現在管理公司倒沒說打官司,可能已轉到討債公司。所以想知道都有哪些可能和後果。
問題是一點都不欠他們的,而且由於意外才無法繼續住下去。
謝謝了!
回複:回複:回複:你合同上寫的租期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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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回複:回複:你合同上寫的租期是多長時間? -cry55555- ♂ (105 bytes) () 11/30/2013 postreply 19: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