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瞧不起有家暴行為的人,但也不理解為何女的還要和這樣的人過下去。既然選擇了報警

那就應有分手的打算,這樣的男人有啥可留念的?自己不想離婚,被打;報警後婚姻破裂;還有不是家暴而以家暴報警導致離婚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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