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apt。這種情況上法庭不知道贏麵有多大?

是否有必要請律師?

現在我的理由就是我們從來沒有達成協議,他們卻謊稱達成協議了。
第二個理由就是我沒有看見那句話“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我連名字被寫錯了都沒有發現,他們在支票後麵 endosement 的地方也沒有任何文字。

謝謝所有的建議。如果還有其他建議,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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