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

就可以這麽瞎編。

如果我告他,似乎很難證明我當時沒有腹痛,因為當時的情景沒有拍下來,也沒有錄音什麽的。我隻能證明34+3周的時候,B超一切結果都很好,而且,如果我有腹痛,我不會傻傻地等到例行產檢的時候才去告訴他,我會打電話谘詢,必要的時候就直接上生產孩子的醫院了。

請問,我應不應該告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