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貓,我調解歸來了

回答: 老貓,我調解歸來了iceladyme2013-10-30 18:19:09

你僱用的是合約商而不是水管工,所以水管工要求付多少,不代表你就隻需要付這麼多,這是問題所在. 你的問題是你原本同意支付對方所做的工作所需要的費用,現在你後悔了...然而當初你同意支付的不是對方做這個工程的成本,而是對方企報價因此不論水管工要求多少,這不是你的問題,
處理你這個問題的方式不是去證明對方 charge 你多少錢是否合理,因為舉一個例子,同樣的皮包,LV 與 VL 就是不同的價格,然而買那一個是你的決定,所以你如果在庭訊中爭取對方隻需要付 $300 給水˙管工,但是 charge 您 $900 是不合理的,你可能在道德上可以爭取到同情,但是在法律上你站不住腳,因為是合約上你同意支付合約商所有的工程款,所以這是你無法推翻的. 所以你這個案件,老貓會建議您在工程品質上作文章,也就是說對方沒有依據與您所達成的協定完成應該做的工程,或是工程完成了但是仍然有問題...

當然,您絕對比老貓這個笨人聰明,所以如果您不同意老貓的看法,就當老貓是 p. 謝謝您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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