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方當時沒有逮捕或是開出告發單給您,理論上在法律上你應該沒有事,同時在法律上除非您的妻子正式在當地法庭立案取得法院正式的 restraining order or civil protection orders (這是 DC 的資料),您妻子現在的行為基本上隻是您們家中的問題. 應該不是正式的命令.
http://mpdc.dc.gov/sites/default/files/dc/sites/mpdc/publication/attachments/DV_TPO.pdf
然而個人的建議是,您今天應該將明天出境的資料拿到,然後在外住一夜旅館,明天順利回國處理你的事,不要節外生枝(今天一定要回家,然後雙方打成一團)給你自己找到不必要的意外,至於您的婚姻,很現實的說,應該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個人會建議您回國先將您的生意整頓起來,等經濟情況穩定了,雙方都冷靜下來了,再看看是要接孩子回國,還是離婚都是您們雙方需要考慮的,然而千萬不要在"氣頭上做決定",任何事,謀定而後動,然而一旦決定了就不要再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