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該怎麽算?

LG與前妻原來在A城市有一套房子,後來LG來到了B城市,自己買了一套房子。離婚的時候說是A的歸其前妻,B的歸LG,大家都要簽quit deed。可事實上每年LG房子的property tax上還有他前妻的名字。那這房子到底怎麽算呢?是按照property tax上的來,他們一人一半?還是按照離婚協議的辦,就是LG一個人的?

比較敏感的話題,想先了解一下情況再跟LG談。沒我的名字我一點沒意見,隻是有孩子了,就想法多一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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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這該怎麽算?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23 bytes) () 10/15/2013 postreply 13:05:41

謝謝。我問的是B。我說的是B的property tax上有他們兩個的名字 -drugstore- 給 drugstore 發送悄悄話 (153 bytes) () 10/15/2013 postreply 13:37:22

回複:謝謝。我問的是B。我說的是B的property tax上有他們兩個的名字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410 bytes) () 10/15/2013 postreply 13:55:23

謝謝老貓先生的解答!有數了。 -drugstore- 給 drugstor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5/2013 postreply 2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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