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曉得 ! (沒有看到文件的內容,沒有看到文件實際的格式,不可能告訴您這是否是一份有效的文件) , 一般的情況公證的程序與在何處做這個公證本身並不是問題,問題是文件本身的內容.
同時簡單的說,如果當事人身故之後,沒有人在 probate 的程序中挑戰這個遺囑的內容,隻要合於該州相關法律完成 probate 的程序那麼一般就沒有問題,反之,如果有任何當事人的家屬對於這個文件的容有疑問,那麼就有真正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任何法律文件都應該由律師真正審核過,目的就是確保不會因為任何文字或是內容上的錯誤導致日後繼承人需要與當事人的家屬打遺產繼承權的官司.
同時容老貓再說一次,老貓不建議任何人替"朋友"詢問任何法律上的問題,這是這個論壇不成文的版規,希望您能諒解與尊重.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