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裏責任分配是常有的事。隻是想提醒一下樓主對方企圖用行人jaywalk來免責是不可能的。如果這是發生在沒有left turn arrow的路口,行人jaywalk的可能性基本已經可以否定了。因為直行道上的是綠燈時,橫交道上的行人燈也是綠。是怎樣的交通燈,回去現場看看就知道了。走在cross walk1米(3.3尺)外算不算jaywalk? 那要法官對jaywalk的定義來析法了。如果本人是陪審員來看這1米的offset對這意外contribution 的 percentage的話,我會認為是零。因為對於汽車來說,行人並不是一個小的看不清的物體。也不是一個速度很快,會突然出現的物體。行人突然出現在駕駛人麵前隻有一個可能 --- 駕駛人有一段時間注意力沒有在路麵上。正常人的視力easily cover 500-1000 平方尺。如果駕駛人轉彎時眼睛沒有離開過路麵,絕對就不會看不到cross walk 3.3 尺外的行人。
這個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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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澄清一下 行人是由南往北 肇事車是由北來左轉東去
-testittes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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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3 postreply
13: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