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律師都會說辦得到,要不你就不找他了。可結果依賴證據,如果他們有錄像證明你無辜最好。我

有個朋友去法庭評判他在校車前沒停的控告,結果對方拿不出證據,case dismiss。 關鍵看對方有什麽證據,如果隻是口頭證言,你的辯護又make sense,該無大事。現在是看人家手裏有什麽。我的另外一個朋友是做這方麵設備的工程師,聽他講過不少這方麵的事。現在防盜設備越來越先進,成功率很高。其實內部偷竊遠遠超過顧客,防內賊的設備也越來越成熟。不過你要寫經過遞交給對方律師那個英語確實不行。需要修改。否則漏洞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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