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因為當事人在國內,所以當事人(女方)可能需要在國內的法院提出單方訴求離婚的訴訟,現在問題就在於如果男方接到(或是拒收)這個訴訟通知時,中方法院會如何處理,就不是老貓可以回答的,(因為這涉及到中國本身的法律),當事人應該諮詢中國當地的律師.
然而我們假定如果中國法院受理單方的訴求,並且做出判決,那麼這個判決基本上在中國境內應該有效.
這裡是相關資料,原則上 item 3,應該可以用於您朋友的情況.
資料來源
http://china.findlaw.cn/info/hy/zhuanti/shewailihunss/20110411/266904.html
http://www.lawtop.org/html/419.html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