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拿大身份,現在H4. 結婚14年。兩個孩子一個11歲一個8歲。想和猥瑣男離婚。他主要特征
1.非常小氣,每分錢都要我說出出處。家裏花銷大了(不管出去旅遊還是買家電的費用)都認定是我花的。多花一點就被大罵。平時買菜也不能多花錢,衣服給小孩子們買也不可以,必須要等爛的差不多。但是他現在收入已經6位數。
2.人格侮辱,不把我當人,每天都極盡羞辱的罵我。這樣才顯示他的主人地位,讓我自卑。
3.有情人(在中國),現在電話聯係。而且喜歡調戲別的女生。隻要我的朋友有點姿色,就纏上別人,寫信打電話不停騷擾。即使我知道了他也不在乎,還要罵我一頓。
不想過了,我現在在上學,我可以轉成F1身份就可以和他一樣H1B爭取孩子了嗎?現在家裏一套房子,離婚後會有什麽後果?我現在在德州。他收入是10萬多點。有一次他扇我耳光,我叫警察了,手裏有記錄,這個能幫我多少?真是傷心欲絕了,不想等綠卡了。如果我不轉成f1,是不是離婚就要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