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述說的情況,在中國各地方在房產方麵都有土政策,尤其是象你們這種福利房,分配單位還有各種不合理的政策。不過,近幾年來,房產許可證製度的完善,在房產方麵越來越趨向於法製管理。
你們的情況關鍵在於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就是該房產在於誰的名下。隻要是你們或你們中的任何一位名下,該房產就是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按法律規定,你們雙方享有共同產權。
一般來說,在離婚時分割不動產,原則上以當前市場價先作估價,然後以估價值為基數依法進行分割。如果一方想占有該房產,那麽這一方就要向另一方作經濟上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