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貓和大家:
2006年我離開Connecticut, 然後寫信給我在Connecticut曾經住的Town Hall, 要求Update 我的地址, 這樣他們可以把Car tax bill 郵寄給我. 之後我收到了Town Hall Assessor Office 的回信, 說會在 2007年 tax bill available的時候寄給我. 然而我從來沒有受到過 tax bill, 我也沒有再 想起這件事.
最近突然收到一個 Collection Agency 的信, 要求付清 tax bill 的有關費用, 已經從原來的$10變成現在$70. 聯係原來Town Hall, tax collection office 查詢的結果是他們沒有我的新地址, 所以tax bill 還是發到老地址. 然而, 他們不管為什麽Assessor Office沒有更新我的地址, 要求我隻和Collection Agency聯係. Collection Agency 說隻要馬上付清, 不會報告 Credit bureau. 現在我已經把所有的費用付完, 但是還是有些疑惑:
1. Collection Agent 的話可信嗎? 是不是隻要被討債, 信用就會受影響? 不知道信用分會降低多少? $70 是小事, 但是不願意讓它影響信用.
2. 我是否應該上 Small Claim court? 贏的可能有多大? 如果贏了, 信用是不是仍然受影響?
Any suggestions are appreci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