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很恐怖。按文中的作者的話說"屋主可以在自己家裏做任何在外麵不能做的事情“,就把這個舉動合法化了。可是被錄製的人,在明處的那一方豈不喪失了隱私權?在自己家連廁所都不敢上了,打個嗝放個屁都不自由了。也不知道文中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麽了解了。我們家估計現在還沒有涉及到dozens of other people,可是他倔著說他在自己家幹什麽都可以,沒什麽不合法的。
謝謝你。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想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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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的是什麽?這樣的老公該考慮離婚了。
-cecil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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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3 postreply
1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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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sick, sick, very sick. 離開他,他自己能接受嗎?如果能,sick, 如果不能,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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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3 postreply
16: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