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求助:追回投資損失

回答: 回複:回複:求助:追回投資損失投資失敗2013-08-03 13:17:25

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如果您的名字在公司登記時沒有列入公司發起人的名單中,您就不是這個公司的經營者或是擁有這家公司
至於對方給與您的回信從廣義上來說是一項您與對方的"合約". 然而更重要的說,因為對方並沒有給予您一個確定的還款時間與方式,(對方隻提到"今年底之前不能給你們回報,我會將本金和利息全部歸還你們。"所以良心說這不能說是一個真正在法律上能夠成立可以取代現有合約的新約, 在老貓的觀點,這隻能說這是一個提議,這個提議可以做為一個正式合約的基礎,也就是如果經過雙方協商取得共識,你們可以建立一個正式的書麵協議,當然您可以在您當地懂公司法的律師諮詢一下看看您應該如何做
 

所有跟帖: 

謝謝 -投資失敗- 給 投資失敗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4/2013 postreply 12:43:0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