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變質”就是還沒有變質。一個人快死了就是還沒有死,本質的區別:死了家人可以領人壽保險,“快死”領不了。實際上,就是你指控對方“販賣變質便當”,然後又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的便當沒有變質。
(2)你怎麽知道這些的,可有證據證人?
以上兩條,足以把你自己送上被告席,你自己已經作了對自己不利的舉證。
服務態度不好,如果找不到歧視等適當的理由,無法起訴。沒有哪個法律要求商店對客人要nice。
”變質食品“中的”變質“要有證據,難。如果某個東西吃了後,很多人進了醫院,那到有可能一起做法律行動。
“有些東西洋人店(例如:Rough)買不到”是國人一邊罵一邊進中國超市的理由。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真實的理由是便宜。您進去買的可都是洋人店沒有的東西?可氣的不是商店,是這些一邊罵一邊進去買東西的,是這些人讓商店有底氣:態度不好,賣“臭肉爛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