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部份是您應該要求這個教會的法定負責人,(一般是這個教會的牧師或是這個教會的長老會)給予您一份這個教會 General/ Property liability insurance 的資料, (不是另外一個朋友所說的 home insurance...), 如果這是一個在政府登記有案的教會(NPO) 一般都會有這個保險來 cover 教會正規使用時任何意外所需要的賠償. 如果這個 VBS 是這個教會自己辦的,您的情況應該在這個保險的賠償範圍之中,如果這是外來組織租用這個教會場地來辦理,外來組織本身也許沒有買保險,但是您的孩子意外傷害所需要的醫療費用應該仍然可以由這個教會本身的保險來支付,不過您需要這個教會提供正式的文件說明是這個教會容許這個外來組織使用這個教會的場地,(一般應該有一個租用的合約)
第三個部份,您應該讓當地處理個人意外傷害的律師協助您評估應該如何處理這個案件. 這裡有些資料不是那麼完全,可能對您有害而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