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老貓和大家的幫助,建議。
前邊有朋友說我們一定對人家不好了,其實我們沒有住在一起,整棟房子都是出租的。女孩甚至不是我們的房客,而是我們簽約房客的房客,我和女兒見都沒見過,隻有我老公見過幾次。後來了解到,女孩其實跟社區經理發生過兩次衝突。本來新房客急著入住,我們還特意幫她跟人家說讓她多留兩日,怕他一個女孩子,連車都不開,不好找房子。結果,唉。 不是說女孩不好吧,可能年輕人衝動了,或者是她男朋友的主意。清潔的誤會之後她也沒再提,我們還以為小事一樁,過去了。我老公說如果她不滿意,可以再協商,用子彈威脅我們是不是太過分了?況且她搬走的時候還順手拿走幾件我們跟簽約房客買的家具。可能有些朋友覺得我們把自己寫的太無辜了,但是事實如此。 唉,我們也應該反省當時態度是不是可以更好一點。
Anyway,昨天上午去警局遇到一個比較好的警官Morris, 他解釋這個不好立案,因為一立案就是刑事案,而對方沒有明確說出要傷害我們,我們甚至不能證明紙條是女孩他們留的,他們很難取證讓DA去charge對方。女兒說,新房客願意證明紙條是女孩他們留下的(他們走的時候,特意告訴新房客的,甚至新房客英文不好,女孩特意翻譯成中文)。於是Morris警官建議我們昨晚再報一次警,跟警察說新房客願意作證。他說criminal threat可能還是無法形成,立不了刑事案。但是,我們可以堅持將此事document,請當晚去的警官給我們做incident report.他還說不明白為什麼之前的警官不願意幫我們,shame on that officer.
當晚,我們再次報警,dispatcher當時就不願再派警察來了,說如果警察覺得有必要寫report昨天就寫了。我女兒跟他們解釋半天,她把我女兒放在電話上hold了至少5-10分鐘才答應拍警察來。警察來了以後再次拒絕寫report並說,如果Morris說可以寫report讓我們找Morris去寫。後來我說,Morris當時拿著我們的照片和紙條請示過他的上級的,這個警察才不情不願答應寫incident report. 另一個警官(好像是他的上級)在旁邊說,"just write a report and put the evidence in an envelope then you are done." 可見他們不會再做更多事了。 Report寫到一半,警察一摸對講機,對我們說,”ok, someone just got shot." 然後若無其實繼續寫report。我表示很吃驚,我女兒倒是沒什麼反應(事後女兒說很生氣,覺得警察故意跟我們說此事是很不professional的行為),女兒反而緊盯著他說,我們並不是故意要讓他的工作難做或者耽誤他的時間。這時警察有點尷尬地說,這不是我們的錯,也不是你們的錯,而是Morris警官的錯 (嗬嗬,唯一一個願意幫助我們的警察錯在願意幫助我們)。然後,寫完report,把證據交給他,他就走了。
最後我們吸取的經驗是,1,跟警察交涉可能比被威脅這件事本身還要stressful。我女兒雖然當時生氣覺得警察unprofessional (有人受傷不是我們的錯,而且我們的事是小事不代表我們不worth警察的時間),但警察有意透露的這個信息還是給她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她說半夜醒了好幾次,一直想到這件事,很難受。2,作為房東千萬不要做太多順水人情,也許如果我們沒有通融女孩讓她多呆幾天就不會有這些事了。照章辦事,依法辦事就好 3,房客如果有sublet, 我們為房東也是應該了解一下sublet情況。有時候真的有神經病。
最後再次向大家表示感謝。
跟大家說一下事情後續
所有跟帖:
• 安慰下。警察有時候對亞洲人不是很放心上的。。。 -Kamioka- ♀ (0 bytes) () 07/26/2013 postreply 21:32:54
• Thank you for the update. -N.- ♀ (201 bytes) () 07/26/2013 postreply 21:59:08
• 要不要找個律師問問,或者那是個高犯罪區,這種事情相對太小了 -laborlaw- ♂ (0 bytes) () 07/28/2013 postreply 19: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