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去歐洲出差,家裏收到一個我的交通違章的法庭傳票,我中止出差回來出庭。
結果我的官司贏了。我最後說,既然這樣,我來回的飛機票怎麽辦,因為我還要回去。
後來法庭說,我們不能支付你現金,但是可以給你credit,以後你違章了就不用你掏腰包了,從這裏扣。
要家夥的,2千多美刀等著我去花呢!
一個成功例子:)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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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問她可以轉讓嗎?
-外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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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13 postreply
09: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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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啊!!你應該反問一下這是不是有點兒“縱容鼓勵”違章了?
-Dj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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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13 postreply
10:31:57